公租房补助不是按月发放的,是按照季度发放,三个月发一次。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22-08-09 10:35
公休假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酬。同时我国劳动法对于每周工作时间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除了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都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022-11-19 08:47
“公租房申请的流程如下: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
2.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08-27 16:11
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
2023-06-27 15:15
南京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1.第一季度(1月-3月),补贴发放期:4月底-5月底。2.第二季度(4月-6月),补贴发放期:7月底-8月底。3.第三季度(7月-9月),补贴发放期:10月底-11月底。4.第四季度(10月-12月),补贴发放期:次年1月底-2月底。
2021-04-23 13:48
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3、分档补贴比例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10%。
4、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力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5、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由此可见,北京申请公租房的补贴标准是: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国家对公租房的补贴标准是有严格要求的,人们在申请公租房时,一定要多加留意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等,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无法申请到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