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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保全

合同纠纷 2026-05-28 09:38 标签: 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

财产保全有两种,一是诉前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两种保全措施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符合条件才能向法院申请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而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倪伟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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