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4-03-31 13:50
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6-10-31 09:35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解决办法有以下这些:
第1、先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第2、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到现场进行勘查;
第3、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第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第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6、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
2026-10-17 15:35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对行政复方进行处理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2025-03-19 16:20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期限与一般行政复议期限是一样的,一般是60日。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2-08-11 14:36
交通事故责任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复核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复核请求等。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