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6-08-27 11:06
休产假时的工资应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三十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生育女工工资标准的,所产生的差额部分应该由职工所在企业补齐。生育女工在休产假时所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内,生育女工所在的单位,将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应该由各个企业按本企业相关的规定来发放。
2022-09-15 11:43
1、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社会保险中心查询是否缴纳社保;
2、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3、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缴纳社保。
2022-08-12 14:24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2022-08-19 16:14
休产假期间公积金不会断。休产假系女性职工的法定权利,休产假期间,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22-09-17 10:47
1、现场办理
单位携带者暂停社保需要的资料去往社保局或者是社保分局办理移社保停止缴费手续,若是个人缴费人员要办理社保暂停,则需要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然后找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停止缴费的手续。
2、网上办理
单位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社保暂停手续的办理。个人缴费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网页版办理停止缴费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