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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如何补偿案例

征地拆迁 2026-06-28 13:49 标签: 承包地 未到 案例

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土地赔偿费用如下: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2、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对于利于人民发展,利于生态环境的,国家都会予以支持,在获得认可后对荒地荒山进行开发,开垦人是拥有使用权的。风力发电通常是在海上或者一些人口比较少的西部地区,如果要在人口居住的地区发展风力发电的,国家可以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陈艳敏律师

陈艳敏律师

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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