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经协商同意的,可以调岗,但不能降薪。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
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4-08-16 14:32
怀孕期间被调岗降薪,女职工可就调岗降薪事宜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
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
2024-08-01 09:41
怀孕期间经协商同意的,可以调岗,但不能降薪。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
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
2022-08-12 11:36
对怀孕女职工不得调岗降薪。但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24-09-20 11:17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025-06-18 16:23
孕期被调岗降薪的,劳动者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而且也不能以各种不合理的借口,降低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