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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撤销处分后如何明确新职务

行政诉讼 2026-05-20 16:17 标签: 政务 处分 撤销

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公职人员受处分是撤销原有职级的,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条 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没收、追缴财物错误的,应当依法予以返还、赔偿。 公职人员因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规定的情形被撤销政务处分或者减轻政务处分的,应当对其薪酬待遇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李玉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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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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