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
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4-02-24 14:35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025-05-29 15:59
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时间规定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
(2)对第一审裁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五日以内提出。
2025-05-15 14:36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6-05-26 16:05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023-06-02 13:54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为: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