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契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023-06-26 13:49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如下:1、变更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证明、委托书;3、土地使用权证;4、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2025-02-14 14:08
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是: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等进行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025-06-12 10:22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转让仅限于本村村民,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2025-05-14 16:33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核实,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
2025-08-07 11:41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