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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啥时候做

劳动工伤 2026-05-15 13:36 标签: 伤残 啥时候 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应当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做;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则伤残鉴定应当在一年内做;如果职工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应当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曾建喜律师

曾建喜律师

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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