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劳动工伤 2026-05-13 08:48 标签: 劳动仲裁 受案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张艳律师

张艳律师

江苏齐梁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离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侵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