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即承包方为”农户”,而不是个人财产。因此,如该户某个家庭成员死亡,而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存在,此时该户内其他成员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继续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另行分配。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则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继承。
2、对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继承人对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要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5-12-12 15:22
(2)两者涉及的危险性质不同。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一般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法定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带有一定的社会性。
2025-08-30 17:03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具体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6-03-02 14:35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继承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2022-08-09 16:10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需要分情况。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户)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另外,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4-05-29 10:51
不被允许这样做。
关于家庭承包模式,实际上是指一家多人共同参与的农业生产承包方式,只要承包期未结束,家中某人离世,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便会自动消失,原来由该户承包的土地也将交还给发包方进行重新分配。
对于并非采用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来说,只要处于承包期限内,承包人生前尽管去世,其子孙后代仍然拥有继续承包下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