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6-04-03 09:21 标签: 分包 连带责任 违法

违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是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之下,违法分包的单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只有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才能适用“折价补偿”原则获得工程款,否则只能按“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违法分包的连带责任的确定:
1.因违法分包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2.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施工单位将面临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面临被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存在有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将被一定期限内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承揽新工程,甚者被降低资质等级。
4.存在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会被记入信用档案并被向社会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合同解除及后果处理的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胡明龙律师

胡明龙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