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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劳动工伤 2026-01-27 11:52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条件如下:
1、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
2、劳动者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
4、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李云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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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茂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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