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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若干规定

刑事辩护 2026-02-03 16:20 标签: 经济犯罪 公安机关 若干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张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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