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改名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变更的。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025-04-15 17:59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工作地点、工种等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工种等的,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024-11-23 09:42
属于。
调岗是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所以,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2025-10-23 16:33
符合下列要求认定变更合理:
1.变更具有可预测性。只要变更后的岗位基本适合劳动者应该说变更便是合理的。
2.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能胜任所变更的岗位。
3.合同变更是企业经营实际必需。业务调整的合理性表现为技术更新、产品更新、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由此引发的岗位调整也是合理合法的。
4.所变更岗位与原来岗位具有相关性。
2025-10-31 11:28
劳动合同不能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变更。
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2025-10-24 16:30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对合同的生效并没有要加盖骑缝章的要求,《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无要求。实践中,没有页码或骑缝章的有效合同比比皆是。只要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没有骑缝章,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