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4-09-18 14:57
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可以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偿费,二级伤残可以领取二十五个月的劳动者工资。
2.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每月从工伤保险中领取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每月可以领取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2024-12-13 14:44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5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5-03-26 16:53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2025-03-28 16:45
1、工伤医疗待遇;
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
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
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
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2024-12-26 09:47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