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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合同是不是要重新签

劳动工伤 2025-11-21 11:14 标签: 搬迁 企业

需要看情况。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愿意到新厂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继续履行合同;
2、不愿意到新厂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章渊彬律师

章渊彬律师

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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