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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结果加重犯

刑事辩护 2025-11-07 10:47 标签: 交通工具 加重 破坏

对于破坏交通工具罪来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普通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就算是加重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结果加重犯量刑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亦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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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少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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