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具体如下: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4-05-10 15:12
关于行政部门违规侵害当事人财产权益案件中,行政赔偿的具体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部门未经法律授权擅自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企业或个人停产停业以及没收个人财产等行政处罚行为;非法对公民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不遵循正当程序而进行的征收、征用个人或集体财产行为;
此外,对私人财产产生实质性的损害也应列入赔偿范畴之内。
2026-03-19 14:27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
具体如下: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八、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九、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5-01-23 11:10
一、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包括: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哪些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02-08 13:48
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其他情形。
2025-12-19 09:40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