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对于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而言,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自然而然地终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对该劳动者进行解雇,将无需向后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而在解除涉及到被司法机关依法追责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同样也无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这类劳动者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且合同将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则无须进一步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29 11:54
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6-01-14 15:09
1、员工满60岁企业辞退的补偿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2024-11-11 10:04
1、员工满60岁之后,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2、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5-11-14 16:20
1、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2025-11-21 10:48
1、职工满60岁之后,职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的。
2、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