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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伤如何处理

劳动工伤 2025-10-29 16:02 标签: 职工

兼职工伤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兼职是指职工或学生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被称作为第二职业或者是副业,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
所以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三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就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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