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班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因此,劳动者提前下班,如果是经过单位许可的,在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擅自提前离岗的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5-09-16 17:19
上下班路上出车祸并非都是工伤,具体情形如下:
一、上下班路上出车祸,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上下班路上出车祸,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上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据此,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为是工伤,在认定应考虑至少四个要素:
1、目的,即以上下班为目的,职工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
2、时间,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3、空
2024-12-19 08:48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三个要素。具体如下:
(1)上下班途中;
(2)受到事故伤害;
(3)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2025-04-09 16:44
下班路上出车祸,非本人主要责任,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2025-02-11 14:37
员工下班出车祸,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2025-12-19 20:43
员工早退出车祸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通俗的讲,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