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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2025-10-15 09:07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情形

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诊断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处于医疗期;
(4)女职工处于三期;
(5)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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