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哺乳期间的薪资待遇方面,母亲在职员工在进行半小时的母乳喂养期间,应当被视作正常的工作时间段。
在此期间,她们的薪资水平应该维持不变,并且不能因为此类事项而受到降职、调整薪酬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同时,这一规定并不妨碍母亲员工的职位晋升和调整工资,同样也不会对她们的养老金累计产生任何损害。
产后的第一年内,每名母亲员工在工作时段内,每日可享有两次共计半小时(即每天共计小时)的哺乳休憩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育有多个子女的话,由于需要哺育多个宝宝,每次哺乳休息的时间便会相应地延长三十分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5-04-25 17:14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按照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2022-08-19 14:54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2024-07-02 11:08
1、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2-08-08 15:44
2024-04-1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