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监察人员可以进入强制措施场所取证,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2025-11-14 09:47
2024-12-31 15:45
行政强制措施能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4-09-28 11:38
土地部门不可以对他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土地管理部部门不属于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不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但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24-10-31 09:43
行政强制措施能进行复议。
《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022-08-12 17:34
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