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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金融证券 2025-09-19 15:08 标签: 专用发票 开具

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
(5)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6)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7)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崔洪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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