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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不让走人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5-07-10 11:14 标签: 离职 不让走 公司

在劳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时所需遵循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如员工希望提前终止与所在单位的雇佣关系,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该单位提出申明;而对于处于试用期中的员工而言,他们只需提前3天提交书面通知即可。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即便部门领导没有批准,员工亦有权在通知书到期后卸任当前职务。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可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寻求帮助,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一般需经历四个阶段:
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以及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方面:
为了开启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需要提交包含劳动仲裁申请书在内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关键证据。
这包括本手册所提供的样本。
请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内容,确保你在完成申请时,能够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支持。
二、审查受理部分: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在接到符合规定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是否受理裁决的回复。
我们理解有时候可能会存在文件资料或者时间上的滞后,因此在审查流程中,我们承诺会尽力适当延长处理期,以便申请人充分准备并及时收到反馈。
三、仲裁准备环节:
对于已经批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将于七个工作日以内,从立案之日开始着手组建仲裁庭。
为保证公正公平地开展审理工作,仲裁庭还将会在开庭前五天,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事宜。
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的原因需要推迟开庭,可以在开庭日期的三天之前提交申请。
四、仲裁审理部分:
当各方人员到场并具备完美条件之时,仲裁庭将会打开案件审理大门,进行全面、详细的审理工作。
案情的复杂程度将决定审理所需的时间和手段,但我们承诺将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位当事人都能熟悉掌握案情,做好答辩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霞律师

张霞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南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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