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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由什么提起公诉

刑事辩护 2025-07-03 17:19 标签: 提起公诉 公诉 案件

1、公诉的起诉部门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允许越级起诉;
2、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提起公诉的意思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理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情形。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石小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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