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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愿给好处费违法吗

刑事辩护 2025-06-11 15:55 标签: 好处费 自愿 供应商

供应商自愿给好处费,不影响双方交易的,比如给合作方的小费,不违法。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好处费,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的,属于违法行为,是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李惠律师

李惠律师

广东麦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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