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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5-05-29 17:19 标签: 挪用公款 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等);
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王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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