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通话录音是可以视为法律证据的。
在法学理论上,此种证据被纳入“视听资料”这一类别中进行分析和评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录制音频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所记录内容应当清晰明了地直接与待证事实相联系,同时还需与其他各类证据共同构建起能够相互印证的有力证据链条,方有可能成为用于证明事实真相的有效工具。
因此,只有当通话录音具备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关联性等基本属性时,才具有法律证据的资格和价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05 10:48
通话录音能当法律证据。
通话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但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录音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的直接指向待证事实,同时录音还须与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
通话录音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就能当法律证据。
1、真实性是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既要以证据形式客观存在,又要对客观存在事实进行反映。
2、合法性: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是合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
3、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应具有相关性。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且证明事实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如果不具有关联性,不能作为
2025-03-21 17:25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
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024-07-04 11:04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5-02-28 11:43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
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025-01-22 11:52
如果电话录音符合相关规定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根据法律规定,录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