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
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2-09-09 14:42
2025-05-22 17:43
通常情况下,通话录音是可以视为法律证据的。
在法学理论上,此种证据被纳入“视听资料”这一类别中进行分析和评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录制音频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所记录内容应当清晰明了地直接与待证事实相联系,同时还需与其他各类证据共同构建起能够相互印证的有力证据链条,方有可能成为用于证明事实真相的有效工具。
因此,只有当通话录音具备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关联性等基本属性时,才具有法律证据的资格和价值。
2025-03-21 17:25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
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024-05-07 15:25
录音可以当法庭上的证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5-04-23 16:20
法律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
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在录音过程中,应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提示对方表明身份,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