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最低标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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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08-12 11:38
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2020-12-08 17:13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8%;
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单位、职工各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缴存基数上限:长沙市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月缴存额上限为4668元。
四、缴存基数下限:长沙市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月缴存额下限为224元。
2026-01-16 09:55
公积金一年大概6000元。
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与作用是:
1、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后期按揭贷款;
2、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
3、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4、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翻修或者重建;
5、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3、退休的;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6、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022-09-07 14:31
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
2023-03-15 14:52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一、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二、购房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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