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成危房国家怎么处理

征地拆迁 2025-05-15 11:06 标签: 危房 房屋 国家

房屋成危房国家处理方式为:危房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对危房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对危险点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方卉律师

方卉律师

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损害赔偿 民商事、刑事、公司法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