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包括开除,但不等同于开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开除。但是还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情形不属于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4-18 14:06
公司依法作出开除决定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2026-10-21 15:22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由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违纪而被开除或除名,尽管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不属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因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此外,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2024-12-27 09:17
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6-10-17 10:59
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如果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一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规章制度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公示告知劳动者后,这样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履行上述程序后,如果发生旷工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
2022-10-14 16:47
1、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2、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由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违纪而被开除或除名,尽管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不属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因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