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占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每眼补偿1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5-08-08 11:33
1、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还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024-12-26 09:28
占用农村耕地打井赔偿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025-09-11 09:30
占用农村耕地打井赔偿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025-10-13 16:18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给钱的标准如下所示: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5-02-25 15:32
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耕地时,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耕地占用税,在批准占用期限内恢复耕地原状的耕地占用税全额退还。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等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