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仲裁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之后,我们会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时间以及地点,随后对出席庭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确认;接下来,再由书记员宣读开庭纪律事项;在此期间,依法告知当事人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紧接着,由仲裁庭的主持人引导各方当事人有序地开展各自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环节;最后,在仲裁庭的主持与协助之下,各方当事人可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或直接做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025-11-06 09:29
对于庭后提交的证据,当事人及代理人,应当紧密沟通,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认真分析,形成基本的质证观点。分析对方的证据,有无对自身有利的东西可以利用。于自身不利的证据,就要准备好反驳证据,及时提交法庭。如果没有反驳证据,看有没有可以否认的可能。
2023-05-08 16:37
2022-08-19 11:34
关于检察院移送到法院的案件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5-12-11 11:22
若需向法院提交材料,且涉及刑事诉讼,自法院接收检察院移交之刑事案件起,简易审判程序应于一个自然月内进行庭审,而对于普通审理程序则须在一个半月之内召开听证会。
如若属于民事案件类型,则简易审判通常要求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庭审。
至于普通审理程序的案件,如无需发布公告,则一般应在两个月以内举行听证会。
2022-08-12 09:45
对于未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审结束后要等待判决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或者再审。如果不提起上诉或再审,就需要履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