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2024-10-18 09:41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
2025-09-05 13:59
一、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二、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7-18 10:46
总包是总承包单位,负责这个项目的管理运作,直接对甲方负责,由建立进行监督。
分包是与总承包单位协商以后负责其中一个分项工程的队伍。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025-03-24 10:09
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
二者的区别体现在:
第一:
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国有土地由国家管理。
第二:
集体由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国家土地不予发放确权证书。
第三:
集体土地可承包经营,国家土地不能转给他人承包。
2022-08-10 09:29
侮辱罪的概念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被称为侮辱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名誉。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进行;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