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的确定方法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5-03-21 16:21
行政复议的管辖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5-01-16 08:51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024-11-07 09:43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
2025-01-14 11:49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使为:
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03 14:37
积极面对,整理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按时出庭应诉。
政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响应行政诉讼:
一是政府要撰写好答辩状。
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政府要整理好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政府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政府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