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8-29 14:16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05-16 16:53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09-25 14:48
剥夺政治权利有以下适用方式:首先,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次,还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2022-08-12 11:57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020-09-23 16:11
不能行使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