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调解应该在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劳动争议调解是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法律依据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2024-12-18 11:22
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如果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的印章;如果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022-08-18 16:13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法律未作规定,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
2025-01-08 09:59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如下:
一、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
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5-10-24 15:23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
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
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
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2022-08-11 09:41
试用期内的劳动争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确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的纠纷;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辞退职工,引发的纠纷;
3.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引发的劳动法案件;
4.拖欠加班工资,是否支付引发的劳动法案件、劳动纠纷;
5.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导致双倍工资支付引发的劳动法案件;
6.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