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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劳动工伤 2024-10-29 09:22 标签: 中断就业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因本人原因”“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如只具备任何一个条件,则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又比如因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中断就业的,也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谭利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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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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