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因工受伤时,工伤医疗保险并不会提供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由于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是工伤保险相关的赔付规定,而并非医疗保险的范畴。
当劳动者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形下,医疗保险实际上并没有义务负担此种工伤医疗费用的支出。
然而,若在此类工伤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符合由权威机构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指标要求的话,则这些费用将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4-08 14:07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09-02 10:41
工伤保险纠纷应该通过下列途径来处理:
1、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友好地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可以请第三方来调解;可以请社保行政部门等部门来处理;
3、依法由仲裁机构来裁决等;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5-14 14:50
1、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2、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
3、滨州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滨州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
2025-06-12 11:58
江苏省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其中,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5-10-31 10:33
工伤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