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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管辖行使权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 2024-09-27 14:04 标签: 行政处罚

依照属地管辖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
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徐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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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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