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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辞职直接走了社保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09-03 14:10 标签: 辞职 社保

不辞职直接走了一般由用人单位停缴社保或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如下: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由个人负担企业缴纳的部分;
3、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外地谋职的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属于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劳动者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用人单位有权停止继续缴纳其社保及公积金。
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正式员工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交辞职信,在30日后正式离职(试用期内3日后即可正式离职),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向开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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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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