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以退给国家。因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政府可以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24-12-31 10:59
1、并不是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2025-05-14 10:28
2025-06-06 16:57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024-04-29 13:56
可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
2024-10-11 14:51
1、农村个人土地肯定是不能卖的,对于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任何人都不能私自的交易。
2、但对于土地可以利用流转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前提也需要获得当地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实施。
3、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只能获得使用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因此,是不能私自的进行买卖,如果出卖不合法的交易,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能进行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