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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鉴定?

刑事辩护 2024-08-19 09:47 标签: 犯罪嫌疑人 司法鉴定 精神病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进行司法鉴定如下:首先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由司法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不能自行决定只能提出申请。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其次司法鉴定意见必须通过当庭质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被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周向辉律师

周向辉律师

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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