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初验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4-04-07 16:34
工程初验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建设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四、竣工决算概况;
五、经济技术分析;
六、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七、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先举行一次工程初验,参与人员与正式工程验收一样。
主要是让各方验收人员对工程先行进行检查评估,如有发现问题,施工单位也能及时整改完毕,这样就提高了正式验收的通过率。
2025-06-11 15:50
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024-06-29 14:12
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先举行一次工程初验,参与人员与正式工程验收一样。
主要是让各方验收人员对工程先行进行检查评估,如有发现问题,施工单位也能及时整改完毕,这样就提高了正式验收的通过率。
初验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
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2025-08-14 11:24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2022-08-20 11:49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