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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对方不来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08-16 10:12 标签: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对方不来,指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指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曹殿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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